不得以企业名命名地名
近日,吴中区商业综合楼盘“吴中城市生活广场”通过苏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同意予以备案。备案后,该项目可以以“吴中城市生活广场”名称进行前期宣传,并在项目规划全部完成以后,正式办理“吴中城市生活广场”标准地名的申报审批手续。
事实上,在该项目实施初期,开发商曾想以“吴中万达广场”的名义进行宣传、使用,但根据2009年12月1日实施的《苏州市地名管理条例》,以及刚刚经过省人大审核通过,并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中“不得以企业名、产品名、商标名命名地名”的相关规定,“吴中万达广场”的地名命名方案明显不符合法规,必须作相应调整。
经苏州市、吴中区两级地名主管部门的宣传和协调,开发商对项目地名命名方案做出了上述调整,以符合地名管理法规的要求。
下一步,开发商在按程序申报地名审批的同时,将按照法规要求对项目现场围挡、售楼处的地名标识以及宣传资料、广告等进行全面修正。
检查中多家楼盘被“点名”
苏州市民政局地名处处长莫俊洪介绍,当前,商业楼盘及住宅区、建筑物(群)领域标准地名使用不规范问题大量存在,“未批先用”、“批而不用”、“用而不全”等违规违法现象禁而不止。这些违规名称不仅直接妨碍了户籍登记、产权证明、公安消防、邮政通信、供电等公共服务的标准化管理,也间接增加了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的相应成本,由此引发的群众投诉、协调工作日益增多。
对此,苏州市地名主管部门正在拟定“住宅区、建筑物(群)标准地名规范使用情况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准备在苏州市区范围内(含吴江区)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监督标准地名的规范使用,举报不规范行为,形成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社会氛围。”
届时,诸如“姑苏金茂府”“海亮香榭里”“金科王府”“金辉左右间”“新城金郡”等属于违规宣传、使用的名称都将回归正源,让全社会都能够清楚地知道它们真正的名字,上述楼盘的“本名”依次应该是:“金茂城市花园”“喜庆花园”“枫景颐庭”“融城花园”“金郡花园”。
“希望全社会,特别是相关开发商,要重视和履行规范使用标准地名的社会责任,自觉遵守地名管理的法规要求,全面纠正现存的违规违法问题。”莫俊洪表示,对拒不按照地名管理法规纠正的,将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