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这位市民发帖称,自己2009年便在奥林清华购买商品房,所有条件都符合孩子申报吴江区实验幼儿园(本部)要求,但就因为房子还是毛坯房,没有装修入住,吴江区实验幼儿园(本部)就不录取他孩子了。“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送到后,看到我家是毛坯房,就说不能录取,录取通知书不给我们了,这个合理吗?”
就此记者咨询了吴江区教育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2014年苏州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吴江区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里边都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多处合法固定住所,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其中一处合法固定住所相关证明。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如果多处合法固定住所中含有人均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住房,则该住房不作为确定施教区的依据。”而发帖子的这位家长房子没有装修入住,不符合“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这项规定,因此所在学区的幼儿园有权拒绝其孩子入园。吴江教育局这位工作人员提醒,事实上义务教育阶段,家长买了“学区房”,也要符合“原则上以相对稳定,具备长期生活条件的合法固定住所。”这项规定。因此家长买了“学区房”后,还要记得装修入住,以免耽误了自己孩子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