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家具鉴定,应该从学习家具的历史开始,了解家具从古至今的演变过程,从而把握每个时期家具的风格特点。例如王世襄先生的《明式家具珍赏》这本书里的家具都是明式家具,并不都是明代家具,还包含有许多清代家具。有些人看到乾隆年间的家具,就认为是明代的。这里有个误区,即不了解明代家具与清代家具之间有不同的风格特征,不了解明式家具的定义。
明式家具是指明代到乾隆年间的具有明代家具风格特征的家具,但它们大的轮廓相同,而在局部的处理方式上存在细微差异,比如:线条的弧度有差别。所以必须掌握家具各个时期不同的风格特点,也就能够鉴别家具是什么年代的。
鉴定就是根据器物本身给出的条件,判断器物的质地、历史价值及艺术价值的行为。这里需要说明价值不等同于价格,但是反过来说,它又包含了价格。举个例子,用清末家具和民国时期的家具同等材质的同类家具来比较,都是酸枝木的椅子,清朝末期的椅子比民国时期的椅子更具备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也就是更值钱。
鉴定一般分为有明确的条件和不明确的或者说是隐含的潜在的条件。首先是材质。材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并且是非常明确的条件。同时,它又隐含了其他的条件。我们看到的明朝的许多家具大多是黄花梨的。反过来说,大多数黄花梨的家具,是明朝的家具。但不是所有的黄花梨家具都是明朝的,清朝中期以前有,现代仿制品也很多。这就要看你对每一时期家具的造型、纹饰的把握,才能更好地判断。
家具的材质为我们提供了断代的一个轮廓。紫檀木、黄花梨木、鸡翅木、铁力木、红木、楠木、榉木等等,几乎每一种材料都代表了一个时代特征。比如,黄花梨木是明朝常常使用的,交椅、官帽椅、灯挂椅等大多是明朝的黄花梨木制作的。而满雕的龙纹大柜,或雕刻繁琐的拐子纹的家具,如果是紫檀木制作的,一般是乾隆朝以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