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装修公司了解,近日,有购房者投诉,称开发商否认了购房时承诺的学区房,“因为我和家人工作都在高新区,去年上半年就想在狮山路购房。当时考虑到孩子过几年要上学的问题,就购买了花样年禧悦,售楼人员还跟我们承诺,这个项目拥有双实验学校。现在不但没有按时交房,我们再去咨询学区,开发商就不认了。”业主胡先生气愤的表示。
A、“学区房”已经不能宣传|开发商否认双学区承诺
据了解,胡先生购买的这个项目位于狮山路、滨河路交汇处,相关人士在网上搜索“禧悦”楼盘的介绍,还可以看到“超牛学区房”、“高新区唯一双实验施教区内新房”等宣传语。然而当相关人士来到售楼处,并没有发现有相关学区房宣传的出现,工作人员强调,现在的广告都是经过审批的,不存在违规的,“我们销售的时候没有说过双学区,目前项目也还没有交房,要等到交房后才能看学区划分,不存在承诺学区的问题。”
相关律师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最新《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已经于2016年2月1日起实行,《规定》中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也就是说,购房者如果看见“名校学区房”等承诺性、暗示性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而在狮山路另外一家楼盘售楼处,有工作人员透露,学区房优势一直是开发商用来吸引购房者的一大法宝,但其中不乏部分开发商以此为噱头,“有些楼盘就连内部一期、二期、三期的学区每年划分出来都有可能是不一样的,但是如果购房者不是特别清楚,那么在销售的过程中也不一定会明确提出来。”
B、学区划分要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家长不能太心急
良翰律师事务所倪律师表示,对购房者来说从法律角度规避“学区房“”纠纷,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涉及到教育资源的问题应当到主管部门查询真伪,二是购房者应当在买房时仔细阅读开发商提供的宣传资料并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有利于维护其合法的权益,三是在购买学区房时应当针对学区问题在合同中与开发商进行书面的约定,这样能够保证在日后出现纠纷时得到最为有效的法律保护。
【资深业内专家】
确定学区的主体是教育部门,而不是开发商。“学区房”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同样也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的一个独特的现象,家长不惜花费重金购置属于教育质量好的中小学学区的房产。家长如果为孩子入学考虑购房的话,也不宜购买过早,最好应先确认该房源连续两年以上都被划入该学校的招生学区内才能购买,提前1到3年考虑比较好。
【苏州资深教育专家】
每年5月或者6月,学校都会在校门口或网站公布该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明确该校的学区范围。每年教育部门都会在入学前统计各个辖区的生源情况,如果某个区域的生源过多,就会考虑对施教区做相应调整。“因此,学区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以当年官方发布为准,不要盲目听信楼盘销售人员所谓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