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城区第一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昨天起公示。苏州装修网获悉,此次共有13户家庭通过初审基本符合条件,其中最低收入家庭9户,低收入家庭4户。13户家庭户籍地都在姑苏区。
我市今年起调整了城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线。其中,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从2100元调整到23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标准线从每月人均3360元调整到3630元。
另外,从今年1月份开始,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也有所调整,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5400元调整为每平方米8190元。今后每年将根据上年度市区商品住宅均价的50%对外公布。城区购买共有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已满五年的家庭,可按每平方米4079元一次性购买政府所占的全部产权面积。(文章摘自网民抚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