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装修小编得知了一件事,市民王女士打来电话反映,快递电磁炉,收到时货物有破损,向快递公司索赔,对方却以“已签收”为由拒绝。让王女士气愤的是,包裹并非自己签收,而是快递员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在了门卫室,如今出了问题却让她自己承担损失。
“事情已经发生了近半个月,可是快递公司却迟迟没有答复。”昨天,说起自己遇上的快递破损一事,王女士有些生气。4月22日,王女士的家人在老家连云港购买了一台价值240元的某品牌电磁炉,通过某快递邮寄到苏州。按照以往的经验,王女士估计,包裹将在两天后到达。但是,4月24日当天,王女士等了一天,也没接到快递员的电话。第二天,她根据快递单号查询物流信息发现,包裹已经显示被签收,而签收人则是“门卫”。
“快递员根本没有电话联系征求我的同意,包裹怎么会被门卫签收了?”疑惑下王女士去了门卫处,在那里找到了自己的包裹,但是外包装有明显的破损。打开包裹,里面的电磁炉已经损坏,表面的玻璃碎了。王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送货的快递员要求处理。快递员称将向公司反映,随后将破损的电磁炉带走了。之后王女士耐心等待快递公司的处理结果。
4月29日,王女士终于接到了快递公司电话,原本以为是协商如何赔偿,没想到对方客服人员却称,由于货物已经被签收,无法处理。这让王女士觉得郁闷,“快递并非本人签收,而是快递员在不通知收件人的情况下,交由门卫代签收,出了问题难道让收件人自认倒霉?”由于一时协商不成,王女士去快递站点拿回了破损的电磁炉。随后,王女士向管理部门反映了情况,目前仍在等待处理结果。
就此事联系了一家该快递的网点,工作人员表示,代收快递的情况很常见,一般来说,快递员会联系收件人征询意见,如果收件人同意,就可以由代收点或者小区物业等代收,这其实也是为了方便收件人。但是,该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快递由他人代收后,出现物品丢失或损坏的情况,收件人则应与代收人协商解决,然而,在调查中发现,由别人代收快递,很少会当场验货,因此存在风险。对此,律师表示,在未经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快递员将包裹交由别人代收,属于违约行为,而且一旦出现快递损坏或者丢失的情况,由哪方来担责,由于没有明确的约定,容易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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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