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有了住房公积金卡,但是很多人对于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流程根本不知道,接下来,苏州装修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内容,具体的内容如下: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通用提取流程:
第一步: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提取材料
1、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2、购买二手房提取材料
3、买公有住房产权提取公积金材料
4、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5、租房提取材料
6、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7、苏州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附件对照表
提取额度
1、可以全额提取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7)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8)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10)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2、可部分提取的情况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提取金额(多人提取的,按合计金额,下同)不得超过所提供购房发票金额。
(2)购买存量住房(二手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屋总价。房屋总价指《存量房买卖契约》中约定的房价、《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中售房款金额(不含车库)及契税完税发票中的计税金额三者取低。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安置房、定销房房价与拆迁补偿额的差额部分。
(4)购买公有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金额。
(5)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买金额。
(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建造发票金额。
提取时限
1、到账时间:从2013年3月1日起,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就已经全面实行了实时转账方式。
公积金账户与借记卡关联
2、提取时限:
(1)一般职工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其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需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超过10个月缴存额的部分,方可在还贷期间每年提取两次。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还贷提取的,每年也可提取两次,但个人帐户不必留存10个月的缴存额。
(2)一般职工购、建住房提取,凭购、建住房凭证材料只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上的余额。购买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不贷款的,自购买住房之日起三年内,可每年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最多可提六次。
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算法: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3)贷款最高额度。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一、申请住房公积金的基本条件据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昆山购买住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但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注: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都必须符合贷款条件规定)
苏州园区公积金自2011年7月后分为甲类和乙类,在不同方式贷款时提取和摊也会按照不同的比例实施。下面是提取及摊还的细则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一、园区公积金提取
甲类纯商贷:
(1)2011.7之前,普通账户留存一个月余额后可全部提取
(2)2011.7之后,住房的16%都可提取
甲类纯公积金和组合:
(1)2011.7之前,普通账户只能提取1/3
(2)2011.7之后,住房的16%都可提取
乙类公积金、组合、商贷:
16%可提取
二、园区公积金摊还
园区甲类公积金有养老账户和特殊账户,摊还可以借用养老和特殊账户,流程正常办理,摊还比例养老账户6%+特殊补充账户11%(合计17%)
女35-40周岁,公积金账户不的低于6.3万,大于40周岁,公积金账户不得低于12.6万 女员工不超过43周岁(不含43周岁)
男40-50周岁,公积金账户不的低于6.3万,大于50周岁,公积金账户不得低于12.6万 即男员工不超过53周岁(不含53周岁)
乙类公积金贷款不能借用养老部分摊还,乙类是交多少可以摊多少
摊还、提取需要的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公积金卡、还款计划表、H4表格(银行盖章)、房产证、土地证、税费发票、网签合同、贷款合同
苏州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
1、存量房买卖协议(契约)复印件2份。
2、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协议复印件2份。注: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
3、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监管)存款凭证(购买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存量住房无须提供)复印件3份。注: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出具。
4、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复印件3份。注:有多本《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需同时提供原件并复印。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4份。注:A、身份证需要正、反面复印、B、户口簿复印件需含户口页(户主不是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其子女,则需要另外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6、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注:A、结婚证复印件(需含照片页)B、户口簿复印件需含户口页(户主不是夫妻双方中一方或其子女,则需要另外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7、单身证明。注: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的单身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需当场签具声明
8、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同意户口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4份。注:有共同借款申请人(共有产人)的,需提交
9、住房公积金卡
10、个人收入证明复印件1份。注:申请组合贷款需提交
【友情提示】:
1、合同中所有买受人及其配偶均需共同到场办理
2、结婚证及户口簿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上一致。
二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
(2)(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3)(质押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4)(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