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可引进“租赁电动汽车”吗
小区居民“不买账”
小区居民觉得专用车位占用了本身不多的公共车位。
新能源汽车凭借环保节能等优势获得了政策支持和一定的市场地位,如今在一些城市,分时租赁电动汽车业务也开始慢慢推广。据苏州装修网了解在常熟,佳和云筑小区物业公司当起了“吃螃蟹的第一人”——物业在小区引进了分时租赁汽车。不过,这引起了小区居民不满,在他们看来,业主并不需要这项服务,而且这些电动汽车也会占据本身不多的公共停车位。
昨日,相关人士来到了佳和云筑小区,在道路一侧的停车位上,相关人士看到了三列电动充电桩,而充电桩旁边的停车位上已经刷上了醒目的油漆字,提醒业主这些车位属于“专用车位”,同时黄底黑字的告示牌“警示”业主:电动汽车分时租赁车辆专用充电停车位,其他车辆停放一律拖离。正是这样的强硬告示,让小区业主非常不满,其中一位小区居民告诉相关人士,该小区建成多年,已经基本成熟,随之而来的停车矛盾也渐渐暴露,他说:“小区车辆较多,不少家庭拥有2部以上汽车,因此即便小区有出售的地下车位和公共使用的路面车位,但是业主停车还是较为紧张。”正是这样的原因,小区居民觉得安置在小区公共车位上的“分时租赁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侵占了本属于业主的利益,同时在户户有车的小区,业主觉得租赁汽车并不是必需品。另一位业主说:小区居民不需要,但是租赁“的充电设备却在我们小区,‘电费我们摊,收益他们来’,这不公平。”
那既然小区业主颇有微词,为何物业公司还是将其引入呢?昨日,相关人士找到了负责该小区物业的项目经理钟威,钟经理表示,此次安装是负责推广的分时租赁公司找到了物业,他们当时考虑也是方便业主的角度,他说:当时是人家找上门的,而且不“要费用,我们也想着为业主服务,毕竟租这个电动汽车比停车费还便宜,而且充电有专用电表,对方也会及时结算。”钟经理同时表示,既然现在业主反对强烈,物业已经联系对方公司,准备将其拆除。
那小区物业引进新型分时租赁汽车,究竟合不合适呢?常熟市房产管理处物业管理科负责人表示,根据《物权法》和《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才是小区主人,物业公司不宜越俎代庖。在行政部门看来,物业公司有服务业主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也要征得小区居民同意。目前,佳和云筑小区暂未成立业委会,因此像这样利用小区公共车位设置分时租赁汽车租赁的,需要全体业主表决,超过半数同意才能设置;此外,如果产生收益,还需要单独建账,每半年公示一次,所得收益百分之七十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部分可以用于补贴物业公司的管理费用(业主大会成立后,收益则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