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苏州装修网了解,最近,不少市民通过手机看到这样一条消息,说是张家港某小区绿化带设下了机关。帖子中照片上一块木牌上写着:“进入危险,如果发现以小偷论处,赔偿损失200元或打110处理。”另一块还提示里面设下机关,一时间,这篇帖子引发了很多市民的转发。按小偷论处、还设下机关,这块绿化里到底有啥好东西呢?
相关人士在小区的绿化带看到,果园里是种着石榴和橘子,花花草草。虽然在小区绿化带种果树是给小区的环境增色不少,但是阿姨在这边种果树却引发了不少争议,可阿姨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原来阿姨去年种的果树都被偷光了。当然,所谓的设机关也是纯属子虚乌有,随后,物业把相关的牌子全部清除掉了。律师认为,建筑区划内的绿地是归全体业主所共有,一般不能私自占用种植,不过如果其它业主没有意见,种一些景观植物也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前提不能破坏绿化。
占绿地种菜但不是什么大事,但就怕有的居民还饲养家禽,乱堆杂物。小区“田园风光”不应以破坏环境、影响公共利益为代价。能不能利用小区的空地、边边角角开辟菜园、果园,一直是市民争议的热点。如果是种一些景观类植物,能美化小区环境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不过如果居民私自圈地,挪作他用,影响到其他业主,这就不应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