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装修网小编获悉,市住建局昨天发布消息称,该局已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和市质监局联合发出通知,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三板”,即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
相关通知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以施工图报审时间界定),全面推广应用预制“三板”的建筑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
“三板”应用项目工程要求为:对于混凝土结构建筑,应采用内隔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叠合楼板,鼓励采用预制外墙板;对于钢结构建筑,应采用内隔墙板、预制外墙板;外墙优先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板等自保温墙板;单体建筑中强制应用的“三板”总比例不低于60%。
据苏州装修网小编了解,同时,该通知鼓励住宅工程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积极采用预制阳台、预制遮阳板、预制空调板等预制部品(构件),以提高单体建筑的预制装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