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共涉及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调整企业信用评分评级标准、建立信用考评奖惩机制、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加强商品住宅退房管理等五方面的内容。
三条规定堵住“改合同”获利之路
在加强商品住宅退房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商品住宅交易双方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后,原则上不得退房。确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退房源均须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公开销售,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原合同成交价格。
业内人士分析说,购房者通常分为几类,即刚需型、改善型、投资型和投机型,房子是用来住的,所以刚需型、改善型购房行为是鼓励的,投资型购房也无可厚非,这几种购房行为都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需要治理打击的就是投机型购房,而“改合同”是投机型购房最典型的形式,不仅侵害了购房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通知》对“改合同”进行了限制,一是原则上不退,二是退房的房源要公开摇号才能再次进入市场,三是价格不超过原合同价格,从而彻底压缩了“改合同”的获利空间。新举措实施后,要想通过买房卖房获利,只能等登记拿证后,再通过存量房市场实现,一方面至少要两三年时间,另一方面,将产生买、卖环节的税费,两者都会增加成本,事实上,这样做已经不再是投机炒房,而是一种投资了。
诚信与预售许可、资金监管挂钩
《通知》中“建立信用考评奖惩机制”的内容也引起了业内人士关注。这些内容把开发商的诚实守信与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挂钩,如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开发、建设、销售等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的,申请预售许可时工程形象进度总层数增加一层,预售资金使用每个节点额度减少5%,可累计计算;在开发、建设、销售等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申请预售许可时工程形象进度总层数增加二层,预售资金使用每个节点额度减少10%,可累计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上年度内加分数达到5分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减少10%;加分数达到10分的,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减少20%。并且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通报市国土资源局,限制参与全市范围内土地竞拍。
业内人士分析说,近两年,房地产项目未批先建、违规销售等现象很多,除了与抢市场、抢进度有关外,还与处罚力度不够有关。如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对建设单位罚款通常是造价1%以上2%以下,对施工单位罚款是3万元以下,对一些违规销售,通常罚款也是3万元以下,有点不疼不痒,而与预售许可、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挂钩后,产生的警示、震慑作用要大得多,将有利于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样板房成交付参照标准
目前,市场上的全装修房日渐增多,装修质量备受关注。苏州装修网了解到,《通知》也对这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开发企业是实施全装修新建商品住宅第一责任主体,应在办理预售许可前按照装修设计文件设置样板房及产品展示区,集中展示装修施工工艺,并对装修使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型号进行展示。同时也进一步明确“样板房要真实反映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作为房屋交付的参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