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装修网】家居建材消费投诉近期增多。昨日,市工商局12315台盘点了近期家居建材领域的典型消费纠纷,给正在装修或准备装修的消费者以启示。
“定金”和“订金”要分清
6月30日,准备装修的黄先生在南方建材市场一家瓷砖经销商处选购了瓷砖,并支付了1.5万元的“订金”,双方约定交货时间。过了几天,黄先生在另外一个地方意外发现,同等质量的瓷砖,价格要便宜一些。于是他要求商家退货并返还“订金”,但商家认为“订金”即“定金”,黄先生自行违约,“订金”不予退还。双方协商无果,黄先生向福新工商所投诉。最终,商家同意退还“订金”。
工商人员介绍,“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家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实际上只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卖家不履行义务亦无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双方要分清“定金”和“订金”,避免产生纠纷。
实物与样品不一需留心
6月初,郑先生在一家门业店购买了3扇卧室门和1扇卫生间门。然而收货时他发现,送来的货品中,卧室门与样品规格不一样。此外,卫生间门订单上标注的是70厘米,实际货品只有68厘米。郑先生与商家交涉,商家称店里只有68厘米的卫生间门。郑先生认为,商家事先未告知这一情况,且订单上明确规定了门的尺寸,商家违约,应退货退款。不过商家要消费者承担货品包装费后才愿意退款退货。
经过工商调解,商家愿意全额退款,并承担包装费用。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家居建材领域偷梁换柱的现象很常见。消费者要尽量在正规卖场购买品牌商品,并在合同中约定商品尺寸、款式、材质、颜色、交货时间等具体信息,或者现场拍照当证据,以免交货时货不对板,同时也能方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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