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就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从今天开始,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有三项调整。这也是10月初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相关政策在苏州的落地。
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公积金中心要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
此外,关于三部委文件中提到的异地缴存信息互认,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市公积金制度在建立之初就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其中,2002年开始公积金贷款取消了户籍限制。在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办理全国范围的转移,有职工回户籍地贷款需要我中心出具证明材料的,可以在公积金服务窗口开具缴存证明及明细。在我市缴存公积金未达到贷款缴存条件,且原在异地连续缴存的,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凭原缴存地出具的缴存证明及明细合并计算。
从2003年开始,我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已实现进一个门“一站式”办理。申请材料齐全的,一个小时左右就能当场办结全部贷款手续。
三项调整
贷款申请条件降低了 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_→6个月(含)以上
在此次调整中,苏州将职工在办理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申请条件,调整到6个月(含)以上。
调整后,公积金贷款业务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扩大受益对象,能让更多的缴存职工享受到低利率的政策性贷款实惠。特别是公积金政策可以覆盖到新就业的大学生群体和技术类人才,帮助他们尽早在苏安居创业。
二次贷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下调了 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_→30%
苏州在这次调整中,将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公积金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此项调整在全力满足缴存职工首套基本住房消费需求的前提下,将进一步减轻购房职工的首期付款压力,更好地支持职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
担保费用取消了 金额×年限×0.45‰-金额×1.5‰→_→取消
此次调整,我市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用。
担保费是担保公司在贷款职工无法按要求提供担保,而为贷款职工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时收取的服务费。2007年开始,市公积金中心按照贷款总额的1.5‰对贷款职工进行担保费补贴。
从10月28日开始,市担保公司即停止了收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费用。目前,市公积金中心仍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在三部委文件下发后发生的担保费用如何处理的问题。
算算省多少
以一笔30万元、贷款期限为15年的公积金贷款为例,担保公司会收取1575元的担保服务费(30万×15年×0.45‰=2025元,减去公积金中心贴补的30万×1.5‰=450元)。
相关政策·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
据市住建部门介绍,城区中低收入公租房的租金按照“参照市场价格、体现保障功能”的原则,实行分类租金减免政策。低收入家庭承租的,按市场平均租金50%的比例实行减免; 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承租的,按市场平均租金30%的比例实行减免。
考虑到高层建筑公摊面积大的特点,对租户采取的是套内面积收取租金的做法。今年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为10元/平方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4元/平方米。
月租金多少,算给你看
1人户49平方米,套内面积35.930平方米,租金为359.3元/月。
2人户59平方米,套内面积为43.732平方米,低收入家庭租金为437.3元/月,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为612.2元/月。
3人及以上户家庭69平方米,套内面积为51.114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为511.1元/月,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为715.5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