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基与基础
⒈
一般规定:当房屋有局部或整体下沉水平位移、倾斜、开裂等现象,其允许变形值超过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的规定时,应对其地基与基础进行检验算、分析原因,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补强措施。
⒉ 验算地基与基础时应具备下列资料:
⑴ 工程地质资料;
⑵ 房屋的建筑和结构图纸;
⑶ 房屋沉降观测资料;
⑷ 房屋开裂倾斜等检测资料;
⑸ 周围环境和邻近建筑物的变化情况;
⑹ 房屋四周管线及地下设施资料。
⑺ 地基承载力的确定可参考原有房屋附近的地质资料,亦可采用现场井探、荷载试验、静力触探和动力触探等技术方法确定。
⑻ 在软土地基上的民用多层房屋建造10年以上,上部结构的整体刚度完好,其地基承载力,可按原建造时的承载力提高10%-20%取用.
地基与基础加固时应考虑对邻近建筑物的影响。
三、地基补强
1、地基局部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其地基可采取下列补强措施:
⑴ 水泥灌浆: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浆的水灰比可分为单液水泥或双液水泥硅化进行灌浆;
⑵ 硅化补强:采用带孔眼的注浆管将硅酸钠为主剂的混合溶液灌入土中,进行土体固化
注浆压力不应大于0.6Pa,注浆孔距宜为1m。灌注速率水泥浆为40-50L/min,硅酸钠为30L/min。
2、纠偏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房屋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基础图;
(2)掏土孔的布置位置、孔口尺寸、孔的深度和工作沟的位置;
(3)各孔的掏土量及掏土程序;
(4)观测点的设置、观测仪器的要求及观测时间的说明;
(5)纠偏施工说明。
3、砌体结构
① 一般规定适用于下列砌体结构房屋的修缮:
(1) 砖砌体,包括烧结粘土砖和承重粘土空心砖砌体;
(2) 块材砌体,包括粉煤灰中型实心块材砌体;
(3) 石砌体,包括各种料石和毛石砌体。
② 砌体结构房屋修缮时,应查明下列情况:
(1)砌体弓突、倾斜的范围和程度;
(2)增开门窗洞口对砌体的影响;
(3)纵横墙交接处及构件搁置点处砌体情况;
(4)明沟、下水道损坏对砌体的影响;
(5)块材和砂浆的强度和老化程度;
(6)砌体裂缝的部位、形状、程度、发展趋向以及与周围建筑物的关系;
(7)砖石柱弓突、倾斜、裂缝与根部、顶部的损坏情况;
(8)地基不均匀沉降和温差引起对砌体的影响。
③ 砌体结构房屋的修缮部分采用混凝土或金属构件时,应分别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1)砌体结构房屋的各构件损坏,经验算后,其强度、刚度或高厚比不符合要求的
部分,应采取加固措施或拆除重砌。
(2)因地基基础原因造成砌体结构房屋变形,应按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先处理
地基基础,后进行砌体的修缮。
④ 材 料
(1)重砌的砖体材料强度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J3-88) 第二章中“材料强度等级”和“砌体的计算指标”的有关规定。
(2)砌体结构房屋修缮时,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块材,但不得使用严重风化、碱蚀、
酥松的块材,并应对原有块材强度测试后再利用。
(3)砌体修缮时,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比原砂浆强度等级提高一级。
(4)选用旧块材作为承重构件,在复算时应根据使用年限、完损状况等因素,其
强度设计值取折减系数φ为0.6-1.0。砌体弓突、倾斜
⑤ 当砌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承载力验算:
(1) 砌体弓突(凹度)程度超过100mm;
(2) 砌体风化、剥落、酥松、块材截面削弱1/5及以上;
(3) 砌体的高厚比β大于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墙、柱
的允许高厚比[β]值的规定值;
(4) 多层房屋倾斜量每层超过层高的1.5%或30mm,或超过全高0.7%或50mm。
2、房屋渗漏修缮工程技术水平及保证修缮质量规程。
⑴ 本规程适用于屋面、墙体、厕浴间及地下室渗漏修缮工程。
⑵ 治理房屋渗漏的修缮措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⑶ 选用防水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进场材料应有试验报告,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⑷ 房屋渗漏修缮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屋面渗漏修缮工程一般规定
⑴ 本规范适用于卷材防水屋面、涂膜防水屋面和刚性防水屋面渗漏修缮工程。
⑵ 屋面渗漏修缮工程应根据房屋防水等级、使用要求、渗漏现象及部位,查清渗漏原因,找
准漏点,制定修缮方案。
⑶ 渗漏修缮工程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⑷ 清除基层酥松、起砂及凸起物,表面平整、牢固、密实,基层干燥。
⑸
基层与伸出屋面结构(女儿墙、山墙、变形缝、天窗壁、烟囱、管道等)的连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檐口、天沟、水落口等),均应做成圆弧型。内排水的水落口周围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呈凹坑。
⑹ 刚性防水屋面结构层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板端应修整、清理,应用水泥砂浆或细石混
凝土灌缝,缝内设置背衬材料并嵌填密封材料进行密封处理。
⑺ 修缮屋面保温层宜采用自然晾晒或加热烘烤干燥。原保温层需铲除重做时,基应清理干
净、平整、干燥。铺设保温层应平整,留出排水坡度。
⑻ 选用的防水材料,其材性应与原防水层相容,耐用年限应相匹配,可采用多种防水材料
复合使用。
⑼ 雨期修缮施工应做好防雨遮盖和排水措施,冬期施工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⑽ 修缮工程施工应严格按工艺程序进行,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经检验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